人民广场位于克拉玛依市区的中心。1957年以青年为主,用义务劳动建成曾称青年广场。当时场内设有灯光球场、露天跳舞场。1977年,广场进行了整修扩建,可容纳一万余人,是全市重大集会中心,故又称中心广场。1983年10月正式命名为“人民广场”。1997年,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为庆祝建市40周年,将人民广场的改扩建工程(将原人民广场、友谊馆、人民公园和灯光球场统一规划、改造)列入为油城人民群众办实事的十项重点工程之一,于当年7月16日正式开工建设,1998年6月30日竣工投入使用。目前占地面积7.36公顷,绿地面积3公顷。
人民广场内乔、灌、草、花自然搭配,植物品种丰富,主要有桦树、柳树、樟子松、榆叶梅、丁香等乔灌木;矮牵牛、万寿菊、孔雀草等各色花卉组成的花坛点缀在喷泉周围,增添了广场的园林景观。
整个广场包括下沉式广场、灯光球场、老年活动场地、音乐喷泉、广场道路、广场亭、休息亭、休息廊、花坛及草坪、广告灯弧墙、健身石廊及装饰后的友谊馆等16个部分,充分体现了现代广场的建筑风格,在空间布局上注重了静态和动态、自然与人工的结合;静观可尽情品味和欣赏,动态达到步移景换的效果。广场集休闲、文化、体育、娱乐、观赏于一体,为油城广大市民提供了一个高品位的游憩活动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