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区委办公室
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目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三)基层预算单位组成
二、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 部门预算公开表(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四、 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能:
区委办公室为中共克拉玛依区委员会的科级行政单位,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全面了解全区经济与社会发展情况,及时掌握其重大动态,为区委科学决策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2.负责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
3.承担区委文件的起草、修订、校核、翻译、收发和日常文书处理工作。
4.负责对区委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负责区委及其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的催办、查办工作。
5.负责区委系统的信息工作和区委系统信息组织体系的建设、管理工作。
6.协助区委领导做好有关调查研究工作。
7.筹备组织区委有关会议、活动和日常接待工作。
8.负责区委系统办公自动化和文秘人员的专业培训、业务指导工作。
9、负责区人大、区政府报区委的法规性文件的政策研究审理及区委和区委办公室公文的规范把关。
10、负责机要、保密工作。
11、负责区委政策研究工作。
12、承办区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区委办无下属预算单位,区委办内设3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区委机要局、区委专用通讯局、区委信息管理局。
克拉玛依区委办编制人数24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0人,事业编制人数14人,实有人数20人,其中:在职20人,增加11人;退休0人,增加或减少0人;离休0人,增加或减少0人。
(一)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2017年收入总预算277.11 万元;支出总预算 277.11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支出预算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
(二)2017年区委办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区委办预算收入为277.11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7.11万元,占总收入100%,较上年增加22.71万元,增长8.93%。 主要原因是:编制人数的增加,人员经费等增加。
政府性基金预算未安排。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支出预算总额为277.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安排242.57万元,占87.54%,比上年增加48.0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计提工会会费及职教费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安排34.54万元。占12%,比上年减少25.32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压减非刚性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77.11万元。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用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277.1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2.71万元,增长8.93%。主要原因是编制人数的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259.91万元,占93.79%。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万元,占6.21%
3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 259.91 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5万元,增加2.1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对应工资、社保、公积金等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7.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16年无机关养老预算,2017年单位新增人员增加,核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多。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区委办一般公用预算基本支出242.5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8.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74.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关于 区委办2017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1.项目名称:区级会议
设立的政策依据:2017年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
预算安排规模:4.3万元
项目承担单位:克拉玛依区委员会办公室
资金分配情况:通报安排部署,安排具体工作,开展组织活动
资金执行时间:2017年2月-2017年12月
2.项目名称:办公业务费
设立的政策依据:2017年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
预算安排规模:7.76万元
项目承担单位:克拉玛依区委员会办公室
资金分配情况:负责区委的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有关会议、活动接待、日常文书处理、保密等工作
资金执行时间:2017年2月-2017年12月
3.项目名称:政策研究专项工作
设立的政策依据:2017年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
预算安排规模:16.91万元
项目承担单位:克拉玛依区委员会办公室
资金分配情况:开展专题研讨活动等,为区委、区政府的决策提供客观依据
资金执行时间:2017年2月-2017年12月
4.项目名称:项目督查工作经费
设立的政策依据:2017年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
预算安排规模:3.6万元
项目承担单位:克拉玛依区委员会办公室
资金分配情况: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督查力度和效果,推动全区重点工作顺利开展,严格落实。
资金执行时间:2017年2月-2017年12月
5.项目名称:保密工作专项经费
设立的政策依据:2017年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
预算安排规模:0.46万元
项目承担单位:克拉玛依区委员会办公室
资金分配情况:推进全区保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确保保密工作长效机制的建设
资金执行时间:2017年2月-2017年12月
6.项目名称:政府采购
设立的政策依据:2017年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
预算安排规模:1.5万元
项目承担单位:克拉玛依区委员会办公室
资金分配情况:购买办公电脑
资金执行时间:2017年2月-2017年12月
2017年区委办“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外事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7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原因是:未安排预算。
3.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4.公务接待费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全区公务接待费归口区机关事务局统一管理,本部门未核定。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2017年区委办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区委办 本级及下属1 家行政单位2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预算59.9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9.61万元,增长48.60%。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增加,核定办公费、计提福利费等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区委办及下属部门政府采购预算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2017年度本部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 0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我单位国有资产总数为:129.49万元,具体情况为:
(1)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
(2)车辆0辆,价值0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价值 0万元;执法执勤用车0 辆,价值0万元;其他车辆0辆,价值0万元。
(3)办公家具价值0万元。
(4)其他资产价值129.49万元。
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经费(或安排购置车辆经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4、预算报表中无数据说明
预算报表中:表9无数据,是由于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无此项安排
三、部门预算公开表(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七)项目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 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四、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4.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6.上年结余结转: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7. 结转下年: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8.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克拉玛依区委办公室
2017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