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青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加快推进地方政策制订实施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十三五”期间我区积极推广清洁能源的应用,在新丝路商业广场、克拉玛依城区大型车辆停车场等17个项目上采用电采暖技术进行供热,覆盖总面积约15.2万平方米,其中完工面积约5.9万平方米,在建约9.3万平方米。同时进一步加大充电桩建设力度,在飞机场、火车站、汉博广场房车基地等15个枢纽点位建设了充电桩设施,进一步完善了全区清洁能源供给网。“十四五”期间我区将发挥资源优势,按照“功能互补、适当错位、集群发展”的思路,推动能源结构由单一石油向多种能源综合利用转变,降低非化石能源比重,加大推广新能源应用力度。对您提出的“关于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加快推进地方政策制订实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目前我委已提出相关的申请前往疆内、外新能源汽车推广快的地区调研,了解先进省、市工作开展情况,学习相关经验,加速推进我区新能源汽车领域发展。
2.市、区已编写“十四五”新能源规划,规划进一步科学、合理布局我区新能源的发展和应用,推动新能源产业在我区健康、快速发展。
3.目前我区按照国家、自治区及市级相关的文件执行新能源充电设施相关的政策并进一步梳理规范个人申请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装流程。
4.目前我区开展克拉玛依市中心城区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的停车场项目-中心景区北侧大停车场、克拉玛依市中心城区停车场建设项目(二期)-如意苑南停车场、克拉玛依城区大型车辆停车场等项目均按照《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要求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在建设停车场项目时充分考虑我区实际,增加交流充电桩配比,目前在建的停车场项目以交流充电桩居多。
5.目前我区积极响应国家、自治区号召,从政府部门、公共交通等方面入手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2020年购置5辆新能源汽车作为政府用车,加大推广示范效应。公共交通方面,目前油田公司正在移交公交车资产,我区将积极推动采用氢、电等新能源车辆选择替换传统能源车辆,从而加快推进我区公共交通工具电动化进程。
感谢您对我区新能源汽车发展事业的关心支持。
承办单位:克拉玛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戚哲
联系电话:0990-6223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