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小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区物业管理考核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1年初,按照《关于开展克拉玛依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自2021年3月起,开展对克拉玛依区物业企业信用评价考核工作,按照物业企业实际工作开展情况,给予相应评级。目前,市级部门正在制定物业考核管理办法,并下发《克拉玛依市住宅物业服务质量考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阶段已完成意见征询工作,结合各相关部门的建议,对考评办法进行修订,正式实施后,将作为物业考核标准的依据。
感谢您对我区住房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克拉玛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