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5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同意:
张虎辞去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
许根强辞去克拉玛依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
迪力夏提·玉苏普阿吉辞去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厉海明辞去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吴德辞去克拉玛依区人大常委会天山路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王军为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
吐尔逊·哈思木为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任命曹震为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代理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