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第一批克拉玛依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和传承人名单的公示
 信息来源:区文体旅游局   (已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按照《关于开展第六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研究决定,现将2023年克拉玛依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名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予以公布。

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按照国家,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等工作,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切实落到实处。

附件:1.克拉玛依区2023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名录

2.克拉玛依区2023年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附件【附件1.克拉玛依区2023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名录.docx
附件【附件2.克拉玛依区2023年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docx
来源:

关闭窗口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克拉玛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技术支持:0990-6246061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引用必究 新ICP备09001408号-1 政府网站识标码:6502030044 

 

新公网安备 650203020001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