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克拉玛依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分为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说明与附表,共六大板块。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
按照自治区及市政务公开办的工作要求,克拉玛依区结合2020年度自治区政府网站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对政府网站督查考核指标、信息发布管理流程进行了优化、完善,并且完善了政府网站管理制度、政府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和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以及信息发布考核制度。
并且严格规范公开政策文件,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政务公开常态化,特别是市政务服务科制定下发的政策性文件,严格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相关要求,落实密级属性和公开属性审查,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其余均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按照“谁主管、谁发布、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进行严格的“三审三校”流程制度,保障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发布正常及时有效。
(二)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活动
在全区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学习活动,组织全区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等相关文件内容,以及按照自治区,市一级上的相关要求,并积极组织各单位学习相关文件,持续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推进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完善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确保工作常态化,全面加强公开信息的发布、解读和回应。
(三)严格日常督查考核
开展了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月度考核工作,实行“一周一考核,一月一通报”日常检查机制,明确各部门限期整改的各项要求和内容,做到督查考核工作的常态化。通过下发通知、电话催办等方式,及时对考核不达标的单位进行跟踪督查。制定了政府网站考核方案和考核指标,采取日常检查和季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一步提高了政府网站信息内容的完善程度及社会公信力。
(四)持续推动政务公开载体建设
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在新建设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里坚持不断丰富信息种类,创新政务公开的新形式、新载体,大力拓展政务公开平台,使政务公开的形式更加丰富多样。
按照市政务服务科《关于做好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并在网站首页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包含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四项内容。同时保证政府信息内容的一致性、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链接的可用性。依托新疆政务服务网,实行一厅式政务服务。将服务大厅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载体和窗口,从完善办理服务厅功能入手,规范窗口设置,简化办事程序,优化操作流程,实施“一窗式”、“一站式”服务。
(五)持续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以及市政务服务科下发的《关于做好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开展全区的政务公开培训工作,督促各单位按期编制完成各部门《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过程各部门要认真履行政务公开主体责任,按照“谁编制,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安排分管领导全面负责,并由各单位办公室(综合科)牵头,业务科室配合,安排专人全力开展此项工作。各部门编制完成后,结合《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履行政务公开职责,持续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推进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完善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
(六)强化主动公开和维护更新工作。全面维护、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我区信息公开工作对各单位要求,严格落实栏目维护责任单位信息发布人员审核、办公室(综合科)负责人复核、主要领导审签的“三审三校”制度,认真填写。各部门负责处理意见审核,办公室进行保密性审查,形成了组织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相关部门参与运转协调的局面。
一是主要内容及时公开。全年克拉玛依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共7285条,新设“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中华民族一家亲 同心共筑中国梦”等专题专栏12个,发布政策文件、政策解读稿件7篇,行政处罚信息218篇,政务动态信息5276篇,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246篇,全文电子化率达到99%。一是公开了区政府各部门的政府职能、领导分工、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办公地址、办公电话、区长信箱等情况的调整、变动信息;二是公开了各类规范性文件、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和2020年政府网站年度报表;三是公开了克拉玛依区任免通知、区人大常委会任免职名单、拟提拔干部任前公示信息;四是公开了2020全区各部门财政预决算等相关信息;五是公开了教育信息、就业信息、慈善捐助、社会救助、环境保护、农机购置补贴情况等信息。
二是公开形式丰富多样。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网上宣传阵地,积极配合网信等宣传部门的要求,在网站上公开需要公开的内容,按时转载国务院自治区重点信息,促进了国家大政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执行,切实保障了广大市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收费、行政复议、诉讼及申诉情况
2020年,我区在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未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未发生申请行政复议,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以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行政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30 |
+103 |
10902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75 |
-198 |
2052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024 |
-418 |
285 |
行政强制 |
56 |
-32 |
107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3 |
-9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92 |
11092.578268 |
三、行政部门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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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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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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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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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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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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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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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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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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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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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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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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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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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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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区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及在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实用性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在信息公开内容质量和时效性上还需提升。
主要表现在:信息发布的实用性不强,公文类信息公开还不够规范,规范文件和政策解读方面,离群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部分栏目内容未达到信息公开规定要求。部分栏目存在信息更新滞后,信息内容时效性有待加强。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将抓好以下几方面:
一是认真落实政府网站整改工作,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不断改进和完善网站运行管理机制,完善人员机构设置和网站栏目优化,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电子政务工作的有机结合。
二是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加强新闻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三是继续完善政务公开考核指标体系,将政府网站管理纳入到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体系当中,通过不定时培训、警示提醒、定期通报、督察督办等有效措施,不断创新管理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努力开拓克拉玛依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局面。
六、说明与附表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克拉玛依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要求制定,年报中所列数据是由克拉玛依区各部门的总和统计,统计数据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克拉玛依区政府办联系。
联系地址:克拉玛依市融汇科创大厦A座614室
联系人:马翔 电话:0990-6257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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