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克拉玛依区胜利路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3-01-11

2022年克拉玛依区胜利路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11 来源:区胜利路街道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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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胜利路街道按照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审核标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克拉玛依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认真开展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及维护政府信息。胜利路街道坚持“谁公开、谁编制”的原则,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对街道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的内容进行了明确规范,梳理街道机关各部门及各社区本系统、本行业的政务信息。我街道全年在克拉玛依区政府公开信息网上发布政务信息500余条。

严格落实审核制度。一是我街道根据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相关要求,确保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二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我街道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等方面进行了明确,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组织街道及社区定时定量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公开单位信息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度下半年受疫情等工作影响,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街道及社区全力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未及时上传政务公开稿件,街道已在全街道周工作例会上,将机关部门及社区落实情况进行通报,提高部门、社区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大落实力度,确保基层动态稿件按时上传完成。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2022年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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