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克拉玛依区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克拉玛依区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7 来源:区城市管理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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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年克拉玛依区城市管理局紧紧围绕全区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克拉玛依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政务公开的具体要求,在依法主动公开的基础上,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现将本部门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平台管理建设,落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

克拉玛依区城市管理局成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实行领导责任制,明确了党组书记、其他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在政府信息公开领域职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形成层层负责的管理机制,严把审读关,进一步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持续做好决策公开。按要求公开本部门权责清单、财政预决算公开、公开本部门执法依据、裁量标准、流程等信息。

(三)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按照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2023年度政府网站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根据意识形态工作、网络安全工作等相关要求,持续完善本部门网站管理制度,根据信息公开管理工作要求,严格管理我局各类信息公开审核流程,确保信息报道真实客观数据信息精准全面,积极宣传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自觉抵制各类有害和虚假信息的传播同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进一步完善内容审核把关制度,明确审核把关重点环节,加强对各类媒体刊发、信息公开等内容审查

2.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活动。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文件学习,组织全体职工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内容,为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起到了积极作用。

3.拓宽公开渠道。2023年,我局围绕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领域,拓宽政务公开发布渠道,进一步夯实主动公开工作。通过开通抖音视频官方账号“油城城事”政务新媒体为社会公众提供各类城管动态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要求,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克拉玛依区城市管理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未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未发生申请行政复议,未发生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以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3年度,我局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主要负责人统一领导,综合办公室牵头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47.82204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对应公开事项的敏感性有待提高

(二)整改措施

完善对外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增强我局干部职工对信息的主动公开意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将应公开事项及时收集、及时公开,消除人民群众因信息发布滞后产生误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2023年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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