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区统计局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统计局(以下简称区统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主管本区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职能部门。
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要求,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重大专项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区情区力等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环境、城乡建设、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人口、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部门进行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等统计调查,收集和整理汇总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七)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贯彻落实全国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依法审批或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部门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工作;落实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指导全区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指导、监督乡(街道)和部门(单位)统计工作;加强统计干部业务知识培训和企事业单位统计人员培训;在市统计局领导下管理由国家、自治区提供的统计事业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
(十)管理全区统计数据网络,负责全区统计信息系统的管理、使用、运行维护和信息安全。
(十一)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克拉玛依区统计局设综合办、综合核算室、调查中心、普查中心、法规教育室共5个办公室。
综合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综合协调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本局文秘、会务、督察督办、档案、保密、信息、国有资产、接待联络和行政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本局主要会议,以及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统计系统人员管理规章制度,负责统计机构内部人事管理及制度执行情况,以及本局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社保、医疗保险等报表的编报任务;负责管理我区统计机构的统计事业费及本局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对外横向联络和交流工作;负责本局大事记、史志的整理和编纂任务;协助做好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处任务;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核算室 贯彻国家和自治区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计指标体系、基本统计制度;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工作;核算全区生产总值(GDP),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情况的统计信息;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协助做好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调查中心 组织实施我区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专业的统计调查,理顺统计报表报送渠道,维护统计调查秩序,保证统计数据及时准确;对上述国民经济各行业中统计单位进行核实、清理,建立专业统计字典库和统计单位名录库;负责各专业统计报表数据质量的检查、核实评估,检查各企业统计报表的及时性、完整性,对统计调查数据进行收集汇总;负责提供统计分析,进行统计咨询;协助做好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普查中心 负责组织实施全区的人口、农业、经济等普查和大型调查工作;负责协调解决各项统计普查及大型调查的专业技术性工作;利用普查、调查资料为各级党政领导提供统计调查报告和分析资料;协助做好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法规教育室 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区统计法制建设,开展统计人员的继续教育、管理和培训工作;根据国家统计法律、规章及自治区的地方统计法规,做好统计普法和统计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负责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受理、办理统计违法举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依法审批全区范围的统计调查项目、标准和方案;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办公地址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友谊路201号107办公室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除法定节假日外)
夏:10:00-14:00 16:00-20:00;
冬:10:00-14:00 15:30-19:30。
五、联系方式
负责人姓名:陈泉
联系电话:0990—6230375
电子邮箱:Klmyqtj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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