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克拉玛依区应急管理局

克拉玛依区应急管理局

日期:2024-10-16 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访问量:
字号:

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应急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类综合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编制和落实信息传输渠道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应对较大以上事故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人民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以上事故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动应急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指挥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管理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自治区、市、区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煤矿除外)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六)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

区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机构设置

克拉玛依区应急管理局设综合办、基础办、协调办、应急(防灾减灾)办4个科室。

1.综合办:负责部门预算、财务管理、人事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工资管理、绩效管理、车辆管理、史志档案、电子政务(信息公开)、机关文电、内部审计、爱国卫生工作、政务督办、协调沟通等工作;承担单位党建工作、党风廉政、意识形态、民族团结、平安建设、精神文明、机要保密、宣传教育、工会、妇女儿童、群众工作、信访、网信工作等任务。

2.基础办: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和监管内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无储存)、烟花爆竹长期、临时销售许可证等行政审批,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工作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备案等工作。

3.协调办:负责制定、起草全区性的各类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规划和计划;指导、监督和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专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负责组织开展全区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协调、监督跨街道(乡)、跨部门、跨行业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治理,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具体负责部门和单位进行跟踪督办;组织召开安委会相关会议;组织计划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并督促落实;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应急(防灾减灾)办:负责克拉玛依区一委三部办公室职能,监督管理全区应急预案,承接区级应急演练,指导各乡街及各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应急救援物资的调拨及物资的补充、应急管理指挥中心,应急避难场所监督、审核及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事件信息上报的职责,定期召开一委三部相关部门参加的分析研判会,分析研判辖区内因极端天气造成自然灾害的防治,制定管控措施,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传达落实自然灾害有关方针政策、上级指示批示、会议精神及决策部署。

三、办公地址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天山路街道油建南路170号 城建大楼B座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除法定节假日外)

夏:10:00-14:00 16:00-20:00;

冬:10:00-14:00 15:30-19:30

五、联系方式

负责人:赵铖

联系电话:0990-6231849

相关链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