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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区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自评报告

克拉玛依区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自评报

日期:2023-09-05 17:47 来源: 访问量: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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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文件《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评估验收的通知》(农办质〔2023〕14号)要求,现将克拉玛依区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自评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克拉玛依区地处加依尔山南麓、准噶尔盆地古尔班通古

特沙漠西北边缘,是克拉玛依市市辖四个区之一,是克拉玛

依市中心城区,是克拉玛依市党、政、军机关和国家特大型

企业新疆油田公司、克拉玛依石化公司机关所在地,也是全

市政治、经济、文化和商业中心。区域总面积3833.4平方千米,辖区有6个街道办事处、67个社区、1个农业综合开发区、1个农牧业乡、2个国营牧场。克拉玛依区(不含辖区内兵团人口)总人口300723人,其中农村人口1769人。2023年全区农作物播种面36.8万亩(其中,粮食作物面积6.31万亩,蔬菜0.7万亩),较2021年提升45.28%2023年全区主要畜禽存栏量约7.5084万头/只/羽,预计2023年年底全区主要畜禽产量达0.26万吨,牛奶产量达2.5万吨,较2021年分别增加152.67%、26.76%。

二、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以来,克拉玛依区以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为契机,狠抓基础建设,强化监管力度,健全诚信体系,不断探索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不断提高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一)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我区加大监管创新力度,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建立了政府总负责,部门分工负责,农产品生产主体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机制。一是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创建工作制定了《克拉玛依区关于创建国家(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施方案》,明确了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工作任务。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主管副区长为副组长,农业、财政、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政府考核。二是保障经费。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2021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平均每年安排经费111.96万元,较创建前经费预算增长2.2倍,有效确保创建工作按目标如期完成。三是提升能力。以队伍建设为抓手切实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力度实验室检测能力,打造了以综合监管队伍为主,检测、行政执法和农业生产3支队伍为辅的1+3监管队伍体系,每名监管人员每年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集中培训平均达40小时。同时把农业法制培训由执法人员向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延伸。

(二)承诺达标合格证推行情况

为确保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有效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一是建立衔接机制。根据《农业农部办公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规定衔接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23〕9号),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了《克拉玛依区持续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实施方案》、《克拉玛依区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工作实施方案》,农业农村部门督促生产经营主体应开尽开承诺达标合格证,市场监管部门督促农产品批发市场收取承诺达标合格证。二是加强执法检查。每月对生产主体进行合格证开具情况随机抽查,2023年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车辆11车次,执法人员25人次,检查生产主体20发现问题3处,已按照相关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完毕;市场环节扎实开展食用农产品亮证行动,在学校食堂、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开展承诺达标合格证“进学校、进市场”亮证活动,充分调动生产、经营和消费三方的积极性,形成了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执法的良好局面。三是开展宣传培训。采用生产主体微信群、生产会议召开、发放告知书、摆放展板等宣传培训方式向辖区生产主体进行规范开具合格证明培训,2023年截至目前,共开展集中宣传培训5次,共计宣传培训411人次,发放宣传资料420余份。

(三)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能,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建立科学、规范、高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一是深入推进网格化建立。按照《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下辖乡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落实了6名农产品质量安监管员、协管员,健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四级、五级网络二是规范开展巡查检查。乡监管站建立《小拐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工作职责》、《质量安全检测抽样制度》等相关制度。开展监管人员检测人员业务能力培训。按照《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日常巡查工作规范(试行)》开展四级、五级网格人员日常巡查工作。三是持续完善监管名录。乡监管站及时更新乡镇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实施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利用村委会公示栏及时将监管信息公开公示

稳定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体系情况

一是提升检测能力。进一步推进市、区实验室共建进程,应地制宜充分发挥克拉玛依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实验室设施设备、技术优势,更好的开展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升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目前实验室拥有农产品检测业务用房2100多平方米,配备国内外先进仪器设备80余台(套),包括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等设备,可开展农品、农业投入品及农业生产环境相关产品和参数的检验务。实验室已获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证书(CMA)获得农药残留兽药残留5大类158项检测能力,实验室配备检测人员8人,开展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是加强质量监管。将辖区内合作社、企业、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主体超市、农贸市场等监管对象纳入监测范围,基本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全覆盖,本地产农产品抽检合格率常年保持在98%以上2023年计划完成定量监测600批次,定性检测15200批次,目前已完成定量监测312批次,其中监督抽查120批次,其中发现常规兽药残留超标畜产品1批次,常规农药超标蔬菜1批次监督抽查问题发现率1.67%目前已结案1;完成定性检测3291批次,其中胶体金85批次,未发现农药残留超标样品,合格率100%

(五)乡镇开展农产品上市前速测把关情况

克拉玛依区小拐乡为庭院种植主导涉农乡镇,小拐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于2019年建成,配备农残检测仪1台,为酶抑制剂检测设备主要检测对象为本乡农牧民产出蔬菜计划本年度完成速测7200批次,其中胶体金检测批次不少于300批次,截止目前已完成速测1100批次,所应用检测方法为酶抑制法。同时根据自治区文件《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方案》广泛张贴宣传《豇豆经常检出问题农药清单》和《禁限用农药名录》,做好豇豆用药监管工作。

(六)创建宣传引导情况

为营造全民参与的创建氛围,通过电子宣传屏、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强生产主体宣传引导,重点突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截至目前,共开展培训60次,培训各类人员1500人次,发放宣传材料2200同时在中心城区电子宣传屏幕滚动播放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标语,在超市、农贸市场、种养殖合作社张贴海报展架195在全区范围内发送短信14000余条,使创建工作知晓率不断提高。

三、存在问题及不足

2021年以来,我区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为契机,不断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础,加强监督力量,努力创新监管体系,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取得了较大的提升。但是对照创建标准,我区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难点,主要有以下两点:

(一)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有待提高

我区规模化农业经营主体较少,老的农业生产方式仍然占主导地位,目前经营主体普遍品牌意识不强,“两品一标”申报流程繁琐,投入成本高,导致生产经营主体无心过多时间积极申报,影响了辖区“两品一标”认证率。需加强标准化建设技术宣传及项目引导,提高主体申报积极性。

(二)农业农村与市场监管衔接机制有待加强

当前我区已建立了产地“准出”及市场“准入”衔接机制,但部分环节缺乏有效可行的载体,需农业及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协同配合,探索创新监管机制,不断优化“收储运”环节监管,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链条。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抓好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后续工作,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持续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标准化创建、例行监测等常态化任务。

二是继续抓好能力提升,完善部门间协同配合机制,加强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强化岗位练兵,培养后续力量,全面提升监管队伍整体能力水平。

三是不断推进电子合格证普及工作,提高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利用率,推广相应配套设施,鼓励企业尽快配齐设备,利用追溯平台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

以上是我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的完成情况,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还存在许多不足需要提高,我们会继续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为契机,不断巩固前期工作成果,认真查摆不足,总结经验,让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更上一层楼。

五、自评情况

经深入自评,我已初步建成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体系、监管体系和追溯体系,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完善,监管能力显著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自评合格

公示如有异议,请5日内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克拉玛依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电话:0990-6240932

单位地址:友谊路132号

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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