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请单新美协助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公告

日期:2025-04-18 16:12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克拉玛依区分局 访问量:888
【字体: 打印

本人需办理坐落于克拉玛依区友谊路89-2-140号房屋的转移登记,目前本人与单新美   已失去联系,请单新美 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克拉玛依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协助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否则,登记部门将依据离婚协议书直接办理转移登记。

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登记部门联系。

    址:克拉玛依市市政府2号楼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990-6233751

:胡建国

联系电话:13689992056

  期:2025年4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