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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胡贤刚协助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公告 

日期:2025-04-22 18:50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克拉玛依区分局 访问量: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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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需办理坐落于克拉玛依区南湖小区清风园18栋12号房屋的转移登记,目前本人与胡贤刚 已失去联系,请胡贤刚 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克拉玛依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协助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否则,登记部门将依据离婚协议书直接办理转移登记。

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登记部门联系。

    址:克拉玛依市市政府2号楼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990-6233751

王鹏

联系电话:13689992056

  期: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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