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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梁四姣,卢先华

日期:2026-09-22 17:23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克拉玛依区分局 访问量: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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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四姣,卢先华 因保管不善,将 00249412,克国用(2015)第03005537号 /□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他项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或者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梁四姣,卢先华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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