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克拉玛依区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9号)文件精神,加强区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工作,引导创业孵化基地可持续发展,促进创业带动就业,进一步加快我区自主创业服务载体建设步伐,发挥创业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孵化基地”)促进创业的作用,根据《克拉玛依市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过程
2021年5月,区人社局按照《克拉玛依市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克人社发〔2017〕109号)等有关政策文件要求,组织草拟了《克拉玛依区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7月,发函征求区属各单位、各部门意见,并及时进行修改。《克拉玛依区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于2021年8月正式出台。
三、主要内容
《克拉玛依区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包括总则、功能和职责、认定条件、认定程序、政策扶持、管理与考核、六个部分。
(一)第一部分:总则
包括创业孵化基地的定义、基本功能和基本原则。
(二)第二部分:功能和职责。
包括八个方面孵化场地保障、商事业务代理、创业培训与指导、行政公共服务、项目展示对接、活动对外宣传、加强对孵化基地的管理、引入创业实体机制的职能和职责。
(三)第三部分:认定条件
包括创业孵化基地基本条件:独立的运营资格、健全的管理制度、专业的服务团队、稳定的经营场所、完善的配套设施、配套的创业服务、吸纳就业的人数比例、相应的创业扶持政策等方面。
(四)第四部分:认定程序
包括申请、核查、评审及认定、公示和递交材料等方面都做了规定。
(五)第五部分:政策扶持
包括创业引导资金用于区级创业孵化基地开展创业项目开发、开业指导、创业网站建设、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创业人员培训费、跟踪服务等创业服务支出和创业孵化基地宣传费、网络费以及水电费减免、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运行等扶持创业支出。
(六)第六部分:管理与考核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考核的组织实施。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制定创业孵化基地管理考核目标、考核实施方案、考核小组会议的召集及考核台账的管理。
四、相关解释说明
本办法所指的创业孵化基地是以培育初始或初创企业为目标,充分利用各类场地,为作为孵化对象的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提供租金全免(孵化期内)的创业环境,并引入政策咨询、项目评估、创业培训、创业指导、跟踪管理等专业化服务,形成有滚动孵化微小型企业功能的创业载体。
五、解读主体
克拉玛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六、解读人
第一解读人: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格力
日常解读人: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科员 王 璇
咨询电话:654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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