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克拉玛依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及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解读材料

2023年克拉玛依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及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解读材料

日期:2023-07-07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访问量:
字号:

为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及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理解无偏差、政策执行不走样、农民实惠不缩水区农业农村局就2023克拉玛依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及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补贴意义

以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重点,完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体系,引导农民自觉提升耕地地力,充分调动种粮农民积极性,推动粮食生产能力稳步提升,促进种植业结构合理调整,确保我农业经济健康发展和民生持续改善。

二、制定过程

2023513日,根据2023年克拉玛依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及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克农发202317起草《2023年克拉玛依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及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向区财政局征求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上报局领导及分管区领导审核通过。

三、主要内容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1、补贴对象

所有合法的实际农业种植者(含农场职工)。

2、补贴条件

依法依规明确享有耕地承包权,耕地实际用于种植小麦、玉米、青贮饲料、苜蓿等特定作物,且同一地块一年只能补贴一次。

3、补贴标准

本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与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统筹使用,种植冬、春小麦的耕地,每亩补贴230元。

在实现小麦种植应补尽补后,种植青贮饲料的耕地,每亩补贴120元;种植苜蓿的耕地,每亩补贴100元;种植玉米(不含复播)和特色经济作物的耕地,每亩补18元。具体补贴作物以上级下达资金情况而定

4、补贴程序

户申报农民(种植户)自愿,据实向村委会申报补贴面积,填写《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审批表》

核实公示村两委审核无误后,签署审核意见形成公示表上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经审核人和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小拐乡。

乡镇复核小拐乡实地复核,无误后,签字确认,上报区农业农村部门

核实认定区农业农村部门牵头会同纪检监察、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进行实地核实。

二次公示级核定无误后,委托村级进行二次公示5个工作日)。

发放补贴:二次公示无异议后,区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办理补贴兑付工作。

农业开发区、五五新镇种植户直接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补贴申请,严格按照申报、核实、公示等程序进行,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核查并最终公示

5、不得享受补贴的情形

1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

2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的面积、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3已经纳入自治区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地、草地)及退地减水范围的耕地;

4违法开垦且未纳入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的耕地不给予补贴。

(二)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1、补贴对象

所有合法的从事小麦生产的实际农业种植者(含农场职工)。

2、补贴条件

依法依规明确享有耕地承包权,耕地实际用于种植小麦的农户。

3、补贴标准

本次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统筹使用,种植春小麦的耕地,每亩补贴230元。

4、补贴程序

参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申报和资金兑付方法,建立实名公示制度,实行严格管理。

四、解读主体与解读人

(一)解读主体

克拉玛依区农业农村局

(二)解读人

第一解读人:克拉玛依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张旭

日常解读人:克拉玛依区农业农村局科员丁铭

咨询电话:6931224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