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克拉玛依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克拉玛依区司法局现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投诉、举报渠道。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共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一、投诉、举报范围
(一)行政执法不作为
行政执法部门未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二)行政执法乱作为
行政执法部门存在执法不公、执法不严、越权执法、滥用职权等问题。
(三)行政执法程序违法
行政执法行为违反法定程序,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行政执法不透明
行政执法部门未依法公开执法信息,存在不透明、不公开等问题。
(五)其他违法或不当行政执法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执法过程中侵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投诉、举报方式
(一)电话
投诉举报电话:0990-6257527
接待时间:工作日
(夏季)10:00-14:00,16:00-20:00;
(冬季)10:00-14:00,15:30-19:30。
(二)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法治克拉玛依
二维码:
请标注“行政执法投诉、举报”。
(三)信函
邮寄地址:克拉玛依区昆仑路585号
收件人:克拉玛依区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
邮编:834000
(四)现场来访
投诉举报人可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克拉玛依区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反映问题。
地址:克拉玛依区昆仑路585号309办公室
三、投诉、举报处理流程
(一)受理登记
克拉玛依区司法局接到投诉、举报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并决定是否受理。
(二)调查核实
对于受理的投诉、举报,克拉玛依区司法局将依法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共同调查。
(三)反馈结果
调查结束后,克拉玛依区司法局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并向投诉、举报人反馈结果。
(四)保护隐私
投诉、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确保投诉、举报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投诉、举报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投诉、举报人有权了解投诉、举报事项的处理进展和结果。
投诉、举报人有权要求保护其个人信息不被泄露。
(二)义务
投诉、举报人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相关证据材料。
投诉、举报人不得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其他说明
对于不属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范围的投诉、举报,克拉玛依区司法局将依法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投诉、举报人应通过合法途径反映问题,不得采取违法手段进行投诉、举报。
克拉玛依区司法局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