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易纠纷人民调解案件认定标准及办理要求:
(一)案情简单,无需调查取证;
(二)案件不牵涉金额或案件金额较低,可当场化解达成协议并履行的简单民间纠纷;
(三)同时符合以上条件并填写人民调解员案件登记单的可认定为简易纠纷,简易纠纷每件补贴30元。
二、一般纠纷人民调解案件认定标准及办理要求:
(一)存在涉案金额,且涉案金额10万元以下;
(二)涉及当事人2—10人,且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复杂、久调不结,周期性长等特点的民事纠纷;
(三)还未发生但容易导致矛盾激化、突发群体性事件、越级上访事件或“民转刑”案件的民事纠纷;
(四)符合以上任意一条并制作调解卷宗的可认定为一般纠纷案件,一般纠纷案件应在受理登记之日起三个月之内调解结案,每件可补贴60元。
三、复杂、疑难纠纷人民调解案件认定标准及办理要求:
(一)涉案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矛盾纠纷;
(二)涉案人员较多10以上的重大事故的纠纷;
(三)因重大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
(四)群体性事件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纠纷;
(五)多人多次越级上访,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矛盾纠纷;
(六)各级党委、政府挂牌督办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或重大矛盾纠纷;
(七)调解案件经人民法院司法确认并出具民事裁定书的;
(八)符合以上任意一条并制作调解卷宗的可认定为复杂、疑难纠纷案件,复杂、疑难纠纷案件应在受理登记之日起六个月之内调解结案,每件可补贴100元。